法治交通
您现在的位置是:中国法治督查网 > 法治交通
海口铁警提示:火车乘船虽好看,拍照请别“越轨”
来源:中国法治督查网 发布于:2021-03-12 浏览量:587
火车轮渡——人乘火车,车乘船,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个新奇的交通方式。近日,由于春运返程回海南的旅客较多,部分过海旅客在排队侯船时,会下车观看火车是如何被推上轮渡并运输过海的。
3月2日14时许,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安南站派出所民警在北港码头开展巡逻工作时,发现火车待渡场有不少驾车排队侯船的旅客拿手机在录像拍照,当时正是K457次列车拆解后被牵引机车推进轮仓,民警遂对现场拍照的旅客们进行安全提示,提示其拍照不能翻越铁路防护网,不能在上铁路沿线拍照录像,以免影响行车安全。
民警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因此,请广大旅客在北港码头观光时,请不要翻越护栏在铁路线上拍照,以免对自己的人身造成危险,也可避免影响行车安全。
供稿单位: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安南站派出所(彭从寅)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