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最高检“持续推进巡回检察”工作要求,根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6月5日,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组成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巡回检察组,在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巡回检察工作动员会,对吕梁市相关看守所、司法所开展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国钢,吕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飚,吕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则兵出席会议。
会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巡回检察组组长李红星作了动员讲话,并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巡回要义。要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深刻理解和把握巡回检察的重要意义,要敢于实践,勇于担当,善于创新,共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加强沟通配合,提高工作质效。巡回检察组和被巡回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理解,注重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确保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圆满完成巡回检察任务。
三是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成效。巡回检察结束后,对被巡回单位承担日常监督职能的同级检察院要担起督促整改落实的责任,督促被巡回单位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对策方法,积极整改落实,逐项对账销号。
会上,巡回检察组宣读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巡回检察实施方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看守所巡回检察组巡回检察实施方案》,对此次社区矫正和看守所巡回检察的时间安排、检察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先后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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