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发两起事故 却不深刻反思
道路交通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之一,也是本轮检查的重点之一。
在眉山市仁寿县,综合检查组走进仁寿县川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深入检查,综合检查组专家发现了大问题。
“你们知道安全生产费用是用来干什么的吗?”专家问道。对此,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全生产费用是用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可你们公司把电话费、电脑维修费等多项无关的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违反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专家指出。
随后,综合检查组查阅该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发现该公司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于6月20日前进行半年度考核。
通过深入了解,综合检查组发现,该公司今年3月连续发生两起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但该公司未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未结合事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对发生的事故不进行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最终只会重蹈覆辙。”专家说。
由于该公司所属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较多,今年发生多起亡人事故,依据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办法被判定为高风险企业,根据《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第八条规定,综合检查组建议将其作为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
判定标准不掌握 无证上岗普遍
此次检查中,各地各单位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是检查重点之一。然而,从检查结果看,个别企业落实情况并不理想。
综合检查组在对眉山市四川盈德万华气体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上至分管领导、下至一线工作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不全面。
“你们公司有没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面对综合检查组专家的询问,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答不上来。
在甘孜州,综合检查组发现甘孜州康定县康巴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该企业自查时从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但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今年5月10日对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2项重大事故隐患。专家指出,这说明该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不清楚,隐患排查存在走过场的情况。
此外,无证上岗是综合检查组在眉山市和甘孜州检查时发现的另一个共性问题。
眉山市四川同庆南风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员和首席安全官,以及中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驻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项目部项目总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均未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仅有1人持证上岗……
“这种共性问题更值得监管部门引起重视。”专家指出。
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综合检查组要求四川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尽快整改到位;深入剖析典型事故隐患,举一反三做好排查整治;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培训学习,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