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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中院:司法建议让知产保护更有力
来源:吕梁法院   发布于:2022-03-13  浏览量:311

近期,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一批由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被告分别为离石、孝义、柳林、中阳等地售卖鸭货店的个体工商户。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发现,作为被告的本市部分个体工商户在工商登记注册时便使用“周黑鸭”或与“周黑鸭”相近似的名称作为字号,而“周黑鸭”作为全国驰名商标,享有注册商标权,个体工商户在注册登记时已发生侵犯“周黑鸭”商标权的行为。对此被告个体工商户在庭审中辩称,其对侵权发生毫无意识,既然其所起字号在工商注册时能够审核通过,证明其行为并未违法。


庭审后,针对以上情况,市中院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在工商登记审批时延展职能,对申请者所起字号涉及驰名注册商标的情形给予提示或风险告知,将其侵权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使法律意识较弱的市场主体能够合法经营,以免因不懂法而成为被告,不但导致自身承担巨额赔偿,而且损害全市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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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各项产业扩张,我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逐年增加,而另一方面相关市场主体缺乏法律意识,知识产权观念淡薄,在毫无防范的情况下陷入该类诉讼,而且应诉能力普遍较弱。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市中院环资庭注重释法析理,着重对被诉主体进行普法,细释法意,引导其与权利人达成和解,促成权利人撤诉;同时,注重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召开座谈会、发送工作联系函等方式,促进纠纷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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