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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录音录像促进规范听取意见 创新思路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
来源:山西检察   发布于:2022-03-23  浏览量:1924


“鉴于你自愿认罪认罚,本院对你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刚才已经向你阐述了本院的量刑建议和依据,坐在你旁边的是今天的值班律师,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值班律师,如无异议,请签署具结书。”近日,在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的检务大厅办案区,检察官正在进行认罪认罚案件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自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来,尧都区检察院将该项工作作为全院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经过前期的核验更新设备,配置技术人员,组织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学习具体操作,目前尧都区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已经步入正轨,并稳定、有序开展。




尧都区检察院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体量大,其中醉驾、轻伤害等小案较多。“小案”虽小,但对当事人而言是“天大的事”,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能有效缓解社会冲突,减少社会对抗,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自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开展以来,尧都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积极探索该项工作与办理小案工作的深度融合,检察官受理小案后及时沟通,统一完成具结书签署前的工作,约定统一时间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形成了“集中签署、一盘多录、内勤保管、年底归档”的小案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机制。依托该工作机制,3月8日,4名检察官使用3张光盘持续录制,完成了对12案12人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并将录制好的光盘统一交部门内勤进行编号存储。


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既是检察机关进一步主动规范自身履职行为,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明确提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认罪认罚问题上对自己说的话、签的字要更加慎重,让案件更经得起检验。尧都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工作实际,解放思想打造工作亮点,促进认罪认罚工作进一步实质化、规范化,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


责编: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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