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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检察院指导交口县院开展“矿产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初见成效
来源:吕梁检察   发布于:2022-03-23  浏览量:604

交口县矿产资源丰富,且埋藏较浅,多年以来,盗采矿产资源现象屡禁不止。为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交口县院决定从2022年3月1日起到12月底深入开展“矿产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已排查线索5件,立案1件。目前,线索摸排、立案调查、跟进监督等各项工作均在有序推进中。

专项活动期间办理的首案案件线索,系办案人员在排查近两年该县涉矿产资源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交口县检察院在2020年办理张某某等人非法采矿刑事案件过程中,认为部分涉案人员因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不达刑事追诉标准,检察机关在对该部分人员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认为这些人员参与了非法采矿,有证据证明的违法行为与违法事实,根据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遂向交口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张某某等人应予以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检察意见书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同送达自然资源局。但该局未按期回复检察机关处理结果,且至今一年多仍未对张某某等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任何处置。
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对线索分析研判后认为,交口县自然资源局怠于履职的行为,导致参与非法采矿的违法行为人逃脱了法律制裁,在交口县私挖盗采形势严峻的背景下,不仅对违法人员是一种极大的纵容,更严重削弱了国家机关对私挖盗采的打击力度,损害了国家法律在贯彻执行层面的权威性、严肃性,且损害结果一直持续,应当予以立案。

对此,交口县检察院向交口县自然资源局公开宣告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执法,对破坏矿产资源的行政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类似问题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立即整改;加强对私挖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形成矿产资源常态化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交口县自然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听取意见,立即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并向检察机关通报其履职计划:对近年来类似案件进行自查,梳理汇总后向司法机关调取原案卷宗,彻底理清案情、证据;根据各违法行为人参与非法采矿的情节,研究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内容,必要时召开专家论证会,依法向违法行为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打击私挖盗采、保护矿产资源行动方案。交口县院将对自然资源局履职情况持续关注、跟进监督。

下一步,吕梁市院将继续加强对专项活动的支持和指导,对案件线索进行认真分析研判,严格审核把关,引导和促进办案组树立精品案件思维,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开创检察力量在保护国家矿产资源方面的新局面,逐步形成矿产资源领域“检察公益保护屏障”。


责编: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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