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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问题找原因 对症施策提质效--大同中院组织召开发改案件分析研讨会
来源: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于:2022-04-01  浏览量:3611

    为切实降低民事案件发改率,统一裁判尺度,提升案件质量,3月29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怡红带领分管审判庭法官深入平城区人民法院就部分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专题剖析交流。平城区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和部分员额法官参加座谈。

    剖析会上,一、二审案件承办人针对近期改判和发回重审的4件典型案件,从案件基本情况、事实认定、裁判思路等方面认真分析发回、改判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如何提高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降低发改率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会法官积极踊跃发表自己对案件的看法,现场气氛活跃。

     张怡红指出,两级法院民事法官通过这种面对面的方式,就民事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可以弥合两级法院法律适用上的分歧,对提升全市两级法院民事法官业务素质、民事审判质效以及统一民事裁判标准和尺度具有重要意义。她围绕案件发回改判理由、争议焦点问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尺度、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评,并就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家事纠纷等民事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答疑释惑,同时就如何进一步提高民事案件质量、加强两级法院业务沟通提出具体要求。
     张怡红强调,民事案件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把好案件质量关,才能保证裁判结果的公平公正。发回重审案件、改判案件是法院案件办理中的“关键少数”,但却是制约质效指标值、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的关键因素。两级法院民事法官要牢固树立质效意识,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及法律适用关,进一步提高法律适用水平,切实降低案件发改率。要强化对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探讨,增进上下级法院对法律问题的共识,提高释法说理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减少瑕疵案件的发生,促进法院审判业务水平的整体提高,树立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作用,统一裁判标准和司法尺度,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到同案同判,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参加会议的员额法官们表示,此次案件分析会沟通交流充分,研讨内容深入,对于提升案件质量有很大帮助。今后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加强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沟通交流,夯实专业能力素养,努力提升案例分析、类案检索、科技应用等方面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案件质效,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责编: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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