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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动态丨我省印发《山西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问题督办制度(试行)》
来源: 山西交通   发布于:2022-05-03  浏览量:569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近日,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山西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问题督办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进一步从快从严推动解决物流保通保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制度》指出


  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事项的整理汇总、分发转办、信息通报、跟踪督导、材料归档等工作。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分级、闭环管理的原则,从低到高实施一级、二级、三级督办,并根据问题严重和紧急程度下发督办单。同时建立督办事项台账,持续滚动更新并跟踪督办,直至办结销号。市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办事项的具体调查核实、问题整改、报告反馈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督办单主送市级领导小组,实施限时办结制度,原则上为2个工作日内。市级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接到督办单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明确时限要求,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办结后及时反馈,确保立督立办、立行立改。


   《制度》明确了列入督办事项、下发督办单的情形,对未成立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加码过度管控,核酸检测结果未全国互认,未执行“客货分离、货车优先”,自行办理市县自制“通行证”,“一刀切”执行防控政策,未建立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防疫检查点未设置临时党支部等17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此外,《制度》还对各级督办、信息通报等相关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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