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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推进会
来源:吕梁检察   发布于:2022-05-15  浏览量:10996

5月13日上午,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推进会。王太明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驻汾阳监狱检察室、驻市看守所检察室全体干警及各基层检察院分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太明副检察长就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正视现状,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准确把握刑事执行检察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一是查办案件面临考验。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既熟悉又陌生”,办案能力不足,办案力量薄弱,线索质量不高,被调查人员反侦察能力强,查办难度大。二是履职要求不断提高。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减刑假释案件庭审实质化等对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疫情防控带来挑战。疫情防控要求检察干警非必要不进入监区,为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四是工作质效有待提高。部分业务未开展到位,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典型案例,品牌树立,经验总结方面还是短板弱项。我们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知难而进,变挑战为机遇,从大局出发,主动履职,尽快扭转刑事执行检察被动局面。


二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高质量发展指标稳中有升。一是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实现办案数量和质量双提升。二是持续做好“判实未执”清理纠正工作,逐案分析原因,精准施策,确保纠正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要注重实效,切实推动财产刑判项得到执行。四是强化社区矫正监督,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和虚管。五是推进社区矫正和看守所巡回检察,争取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吕梁经验”。六是做好监管场所检察监督,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六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要提振信心,强化管理,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一是要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坚决克服消极麻痹思想,振奋精神,苦干实干,做出一流工作业绩。二是要加强学习培训,注重在工作实践中积累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三是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坚决做到心中有数,不触红线,秉公办案,廉洁自律,守好底线。要严守办案秘密,注意办案安全。

第四检察部主任郭刚结合高质量发展指标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第四检察部政委冯智昕通报了1-4月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高质量发展指标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驻市看守所主任张国梅宣读了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并就“判实未执”、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峰宣读了全市检察机关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并就巡回检察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

会上,兴县、汾阳、临县三个基层检察院分别就财产刑执行监督、“判实未执”清理工作、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责编;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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