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正式实施一周年之际,在“六一”儿童节当日,省检察院召开“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雅清通报了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邢益民主持会议,会议还发布了10件典型案例。
通报指出: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966人,起诉1356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4人,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的21人。重拳打击校园性侵犯罪,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学生犯罪嫌疑人18人,提起公诉21人,追诉漏罪1起。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虐待未成年子女、摧残肉体和精神的,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从严惩治;对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依法严厉打击。
依法全面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权益。推动建立“一站式”办案场所,全省已建成兼具取证、救助功能的“一站式”办案场所94处。办案中严格落实未成年被害人诉讼保障制度,及时告知未成年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权利并为243人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开展综合多元救助,针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因案返贫致困,以及生活无着、就学困难等情形,共救助236人,发放救助金294.3万元,其中困境儿童62人,帮助63人重返学校,切实体现司法的温暖、温情和温度。
依法妥善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坚持社会调查制度,详细了解每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作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帮教等工作的重要参考,该项制度已实现全覆盖。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制度,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落实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到场2729次,组织亲情会见884次,开展心理测试与疏导3443次,提供法律援助850人。去年以来,共适用附条件不起诉473人,实施跟踪帮教,301人顺利回归社会。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去年以来,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2.74%。
加强对涉未案件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去年以来,审查起诉阶段直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5人,侦查和审判阶段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19人,最大限度降低涉罪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率。在全省三个集中羁押的看守所建立未检工作室,共纠正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管混押11人,办理未成年罪犯减刑案件5件。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联合省司法厅在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中建立信息共享、重要事项通报等九项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对143人开展日常监管监督,纠正脱管漏管8人,纠正与成年犯混合执行5人。
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认真贯彻民法典,坚持“为保护而监督,在监督中保护”理念,积极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监护、代理、抚养、收养、继承、教育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2021年对监护人侵害问题办理撤销、变更监护人资格案件23件,同比上升130%。加大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支持起诉力度,共办理控辍保学、追索抚养费等支持起诉案件59件,帮助未成年人获得维权救济。
加强对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法律监督。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5件,均在诉前检察建议阶段得到整改反馈。2021年以来,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排查旅馆、宾馆、酒店等场所1906家,督促整改247 家;排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场所436家,督促整改193 家。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2021年以来,共办理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学生出行、人身健康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193件,发出检察建议145件。对学生食堂食品安全、校园医务室用药安全、教学设备不达标等问题,督促相关学校建章立制、即时整改。
督促落实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职责。及时督促、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对于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等监护侵害行为,在确定监护问题无法改善情况下,检察机关依法支持撤销监护权,并会同民政等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综合救助、生活安置等工作。去年以来,检察机关联合妇联、民政、关工委等部门,对失职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5985次,帮助他们提高责任意识和监护能力。
宣传贯彻“两法”为主线,法治宣传打造新亮点。省院杨景海检察长率先垂范,三级检察院班子成员、业务部门负责人、未检干警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省教育厅,通过山西教育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讲,全省有1767名检察干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400余次,举办法治巡讲和法治讲座4200余次,覆盖师生99.8万人次,组织法治巡讲团,深入全省52所乡镇寄宿制学校,为15000余名留守儿童和困境学生带来法治阳光。
以“两项制度”为抓手,推出社会保护新举措。以落实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为抓手,联合省监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等九部门出台《山西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去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对我省2725所幼儿园、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的近25万名教职员工开展了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学校安全保护再上新台阶。2021年,联合检查组共对1475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暗访和座谈,发现问题80个,并督促及时整改,为孩子们创造了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2020年12月、2021年5月,省检察院与教育厅先后两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贯彻措施,省教育厅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等情况纳入对市、县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内容。
以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呈现新局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联合团省委出台了《关于构建山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联合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等11家单位出台《山西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严格封存相关犯罪记录。
2021年,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社会调查适用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帮教率、社会力量参与率等所有未检核心指标全部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
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目录
1.高某某等五人寻衅滋事案
——严把法律适用关 临界预防矫治 助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2.王某某虐待幼女案
——强制报告 提前介入 三级院联动从严从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3.李某某诈骗案
——附条件不起诉 司法救助帮扶残疾少年顺利回归社会
4.临汾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督促区教育科技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行政公益诉讼案
——诉前检察建议助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火墙”
5.运城市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督促县公安局履行旅馆业治安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严惩违规者 阻断旅馆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乱象 助力未成人社会保护工作
6.忻州静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督促县教育科技局履行学校卫生工作 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完善校园医务室建设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7.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保障校园出行安全职责案
——督促共享单车管理 协力护航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8.晋城某市人民检察院纠正违法使用涉案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案
——依法监督 强化未成年个人信息保护职责
9.长治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督促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案
——打通罪错未成年人回归之路“最后一公里”
10.检察机关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案
——能动履职 阻断网络暴力 协同护佑未成年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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