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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石楼县政法委副书记醉驾撞飞两农民,弃车逃逸后竟安然无事
来源:中国法治督查网  发布于:2022-06-13  浏览量:4838

2022年4月26日15时40分许,王海燕驾驶晋A190SQ号小型轿车,在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迎宾馆附近公路由南向北行驶时,将正在过马路的行人党五五和张科林撞飞,造成党五五、张科林受伤及晋A190SQ号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发后王海燕弃车逃离现场(脱离公安机关控制)。


撞人的王海燕,是石楼县政法委的副书记。据网上公开资料显示,王海燕此前就受过处分。2018年8月至10月,时任石楼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支部副书记、城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的王海燕在查处一处面积达700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时,未能正确履行职责。2019年6月,王海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吕梁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撞人后,王海燕并没有将被撞飞的二人及时送到医院救治,而且毫不顾及对方的死活,自己逃之夭夭,这种做法太恶劣了!


被撞的党五五和张科林都是农民,二人是连襟关系。党五五是石楼县小蒜镇后风头村人,张科林是石楼县小蒜镇小下山村人。


党五五和张科林在医院治疗了多天,身心俱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党五五的伤情:左膝关节内侧副韧带完全断裂;左膝后交叉韧带部分断裂;左膝关节髌上囊及关节腔积液;左侧股骨下端外侧髁骨挫伤;左膝关节损伤;左膝关节功能障碍。


张科林的伤情:肋骨骨折(左侧);胸腔积液(左侧);蛛网膜囊肿(左侧);腔隙性脑梗死(双侧)。


由于撞人者王海燕的特殊身份,有着县级领导干部的庇护(笔者手里有这方面的确凿证据,有关方面对此深入调查时,笔者可提供出来),所以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这一事故的认定书姗姗来迟。这份由6月8号才出具的认定书里明确写着:当事人王海燕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党五五无责任;当事人张科林无责任。


耐人寻味的是,6月8日的这一天,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这一事故的认定书前后出了两份。先出的一份中,对事发后撞人者去向的表述是:事发后王海燕弃车离开现场。


被撞方的亲属对此淡化对方责任的表述当然不满意,强烈抗议。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只好又出了一份认定书,对此的表述改为了:事发后王海燕弃车逃离现场(脱离公安机关控制)。


在所有的腐败中,笔者最痛恨执法部门的腐败。古代官员断案尚且明白,笔下的定性事关重大,往往“一案牵十起,一案飞百里”,所谓“案上一点墨,民间千滴血。”


更为严重的是,据报案人与在场的群众讲,撞人者王海燕事发时酒气熏天,涉嫌醉驾。但在事故认定书中,我们却看不到对此的哪怕是一丝一毫的相关表述。


王海燕肇事的当天逃逸了,第二天出现在县交警大队时,只接受了吹气测酒精的检验,而没被抽血检测。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若放任醉驾,就是鼓励“马路杀手”横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时刻会受到威胁。毋庸讳言,这个责任,谁也担不起。


醉驾属于刑事犯罪,不懂的人,可去细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河北唐山市一烧烤店多名男子暴打女子的新闻这几天引发了全国舆论的公愤,对唐山黑恶势力新的举报已有三起了,河北省只好重新开始了对黑恶势力的专项整治。风起于青萍之末,民意从来不可欺。


党五五和张科林的伤害赔偿款至今分文未获。王海燕和他们只提到过一次赔偿的事,但见面最多三分钟后,就说自己很忙要去开会,赔偿一事再无下文。交通肇事逃逸且涉嫌醉驾,却安然无事照常上班频频出镜主席台就座,王副书记的能耐及能量确实很大。当然,主宰他命运的领导们的心也够大的了。


作为弱势群体的普通老百姓活得真的太可怜了,党五五和张科林二人本来在路上走,却遭遇到如此的飞来横祸。因为撞人者是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队的上级单位的领导干部,这个事情才一拖再拖企图大事化小直至化了。我相信,如果撞人者是普通人,这个案子早解决了。


关于此事的进一步发展,笔者将继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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