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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守护行动丨汾阳一男子无证酒驾机动车被查处
来源:山西吕梁交警   发布于:2023-04-13  浏览量:10923

     2023年4月9日14时15分许,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杏花二中队执勤民警在杏师线1公里500米附近进行巡逻执勤,当查到一辆小型轿车时,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人居然称自己还没有取得驾驶证。

     民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王万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确属无证驾驶。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深刻的安全教育,指出无证驾驶及酒驾等违法行为存在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和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万因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合并处以罚款3000元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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