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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司法局持续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来源:吕梁司法   发布于:2023-05-16  浏览量:22292

5月12日,吕梁市司法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毅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扫黑除恶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则兵传达了全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吕梁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解读了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关于对全国扫黑办第三批常态化扫黑除恶特派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科室负责人就下一步如何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作了汇报。


会议指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全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吕梁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一、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确保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全系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协作配合,真抓实干。一要强化工作举措。各相关科室要根据市局制定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任务,谋划工作思路,制定具体的工作举措,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有序有效。二要加强重点人员管理。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等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开展重点教育和重点管控。要开展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危险性评估,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加强帮扶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三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贴近基层、深入群众的特点,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重点化解涉黑涉恶类矛盾纠纷,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四要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八五普法”规划任务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依托《法治吕梁栏目》制作播放扫黑除恶专题节目,利用《普法在线》对《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进行法律解读,在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设置《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板块及内容,加大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报道,全面营造舆论氛围,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责编: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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