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加强审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6月19日下午,汾阳法院民事审判庭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韩志明主持,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
会上,民事审判庭庭长赵雪颖传达了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文件精神,宣读汾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工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严格遵守立审执工作运行规范、保障申请人胜诉权及时实现;并聚焦审判及上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要求办案人员对存在问题高度重视,迅速整改到位。
韩志明传达了上级法院关于“三个规定”相关文件精神,并对本院2022年至今“三个规定”填报情况进行了通报。
他强调,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是加强法院队伍管理和审判管理的重要抓手,要认真领会精神,本着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相关规定,做到及时填报、全面、如实记录,把“三个规定”的要求落实到行动上,贯穿到办案过程中,切实增强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他要求,一要持续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从思想根源上破除阻碍落实“三个规定”的顽瘴痼疾;二要持续紧盯院庭长、员额法官“关键少数”,切实压实各方责任,做到“有问必录”“应记尽记”;三要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政策宣讲解读,做好提醒、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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