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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法委书记受审!曾被女商人实名举报索贿500万,更多案情细节披露
来源:纪检监察   发布于:2021-11-23  浏览量:596

因被女商人公开举报而落马半年后,11月22日上午,郑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东辉在商丘中院受审,被控受贿2009万余元。


于东辉  资料图


于东辉出生于1966年8月,山东莱州人,早年在河南濮阳工作,曾任市中院副院长。2009年7月上调省高院,3年后调任洛阳中院院长,成为副厅级干部。


2014年2月,于东辉改任郑州中院院长,4年后出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1年4月7日,一段实名举报视频引发公众关注。视频中,一名女子自称是河南省隆庆祥服饰有限公司总裁姜书敏,她举着自己的身份证,实名举报郑州中院原院长于东辉索贿500万元财物。她表示,于东辉曾索贿数千万,实际索得现金200万元、金条20根、虫草9斤,总价值约为500万元。

姜书敏网上实名举报于东辉索贿 


一个月后,即5月20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于东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


6月10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举行,于东辉被点名。


发布会披露,“12337”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收到群众举报于东辉行贿受贿线索后,全国教育整顿办及时转交中央督导组督办,于东辉被查。


7月8日,河南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于东辉再被点名。


发布会披露,郑州“于东辉案”的查办,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于东辉受审


11月22日,于东辉涉嫌受贿一案在商丘中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此人自2006年,即担任濮阳中院副院长之时,就开始走上贪腐之路。


在担任省高院民二庭庭长、洛阳中院院长、郑州中院院长,以及郑州市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于东辉也并未收手。为他人在职务调整、工作调动、案件协调等方面提供帮助,截至2020年,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9万余元。


于东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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