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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节前安全防范检察
来源:临汾检察   发布于:2024-02-02  浏览量:20409

为充分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春节、全国“两会”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部署要求,近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霍晓燕一行深入临汾监狱、临汾市看守所,开展节前安全防范检察,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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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晓燕认真听取了监狱、看守所关于收押情况、监管安全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并对监狱、看守所劳动、生活、学习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了实地察看,详细了解了安全设施运行、安全制度落实和节日期间饮食和生活安排等情况,就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对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特别是春节假日期间,要做好排班值班工作,做好在押人员情绪疏导,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好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二要做好预防工作。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特别是消防隐患,要认真吸取吕梁“11·16”重大火灾事故经验,深入细致排查每一个风险点,做到“零死角”“全覆盖”。同时,要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坚决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要注重协作配合。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对发现的隐患及突发情况及时报告,依法联动处理,共同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的安全和稳定。同时,派驻检察室要积极主动履职,深化与监管场所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共同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监管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明确责任,发挥主体职能,努力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防止各类监管事故的发生,确保监管秩序安全稳定、万无一失。


责编: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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