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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女局长落马!公款吃喝习以为常,贪污受贿购买别墅
来源:新京报   发布于:2022-01-01  浏览量:501

       李泽华,女,汉族,1954年7月出生,河北唐山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7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文化程度,经济师。

       近些年,我们国家对打击反腐行动的力度一直都在不断加强,并且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很多贪官纷纷落马。


  在这些贪官当中有男有女,尽管如此,他们之间的本质都是相同的,除了贪财就是贪色,只要他们违法乱纪那最终一定会接受到法律的制裁。


  2020年9月10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原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李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泽华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严重破坏本单位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公款送礼,公款接待私人朋友,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人用人,在干部职务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超批复建设办公楼,违规购置别墅,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泽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蜕化变质、自甘堕落,纪法意识淡漠,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李泽华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泽华在烟草行业任职近30年,1987年至1993年,曾任河北省秦皇岛市烟草公司经理兼党总支书记,河北省秦皇岛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副经理、党组书记、局长、经理等职,1993年任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中国卷烟批发市场)副经理、副总裁,1998年至2004年,任中国烟草交易中心主任(总经理)。2004年,李泽华赴山西,任职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三职“一肩挑”长达10年,至2014年8月卸任。后任山西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2017年2月退休。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李泽华即将卸任山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前的2014年1月,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监察局发布“国家烟草局查处行业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其中提到,山西烟草公司有关领导违规操办子女婚礼的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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