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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严处,全民禁燃!
来源:汾警一线   发布于:2022-01-30  浏览量:568

 为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工作,落实全市禁燃禁放工作部署要求,汾阳市公安局提前部署,以民爆、辖区派出所为主力强化对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巡查打击力度,全力以赴策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守护春节平安。



2022年1月4日,栗家庄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张某飞所有的汽车内储存有烟花爆竹,并现场查扣烟花爆竹5件,违法行为人张某飞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2022年1月5日,文峰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辖区陈某经营的商店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现场查扣烟花爆竹花炮4件、炮仗50盒、加特林机枪花炮1个,违法行为人陈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2022年1月15日,贾家庄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辖区罗城村村民李某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现场查扣鞭炮12板、二响炮556个,违法行为人李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2022年1月15日,演武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辖区东堡障村一巷子内有烟花爆竹燃放痕迹,经走访查明,系村民王某为庆祝女儿百日宴违法燃放,违法行为人王某被依法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2022年1月18日,阳城派出所普会村驻村民警在走访中村民张某家中违规存放烟花爆竹,现场查扣桶炮21个、鞭炮两卷,违法行为人张某被依法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2022年1月25日,杏花派出所民警在中汾酒城南门巡逻中发现吕某驾驶的皮卡车准备销售烟花爆竹,被民警及时查处,违法嫌疑人吕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在严查严处的同时,2022年元月以来,汾阳市公安局依托“一村一警”驻村警务优势,进村(社区)、进户、进店、进企业,宣传普及禁燃禁放法律常识,努力营造“人人知晓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浓厚氛围。通过公安机关全时段全覆盖式宣传发动,连日来汾阳市公安局辖区派出所相继收到了群众上交的烟花爆竹。1月18日,西河派出所辖区居民侯某主动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交至派出所;1月19日,太和桥派出所收到辖区居民主动上交8箱花开富贵烟花爆竹;1月21日,文峰派出所辖区居民刘某主动将早年储存的30余件烟花爆竹交至建昌社区警务室。




年味不靠鞭炮声。汾阳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汾阳公安将严厉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烟花虽美,转瞬即逝,春节将至,平安祥和才是福!全民禁燃,守护蓝天白云,从我做起!

责编: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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