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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一快手网民散布谣言被抓
来源: 大吕梁   发布于:2022-02-20  浏览量:397

新年伊始,临县公安局全面加强辖区维稳安保工作,重点进行网上巡查执法,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严厉打击震慑违法犯罪活动,排查一切不稳定因素,于近日抓获一名通过网络平台散布谣言者。


2月17日,临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快手网民“艺人**”发布“谁报的警,正在公安局”等的音视频作品,网安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固定证据,很快锁定发布者系居住在临县籍的王某某,并传唤其到案接受调查。经查,2月14日晚上8时许,根据网上搜到的内容,王某某在家中自己编辑拍摄了一段“在公安局”报警的搞笑视频,“说是有人打了他,要报警”,该视频有损执法机关形象且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后王某某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主动删除该作品。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临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王某某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网络不是非法之地,网上造谣、传谣不仅违反互联网有关规定,还会构成违法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10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广大网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责编: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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