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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措”齐发力,“同录”见实效——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首批14起刑事案件开展认罪认罚同录工作
来源: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于:2022-02-25  浏览量:327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工作精神,进一步推进城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山西检察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矩阵》要求,按照市院党组“十四五”时期“三突出”“五加强”总体工作思路,以三项举措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走深走实。


一、高度重视,出台细则奠定理论支撑


2021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后,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志勇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来抓,通过召开院党组会、员额检察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同录规定》落地落实。研究制定了《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对目标任务、适用范围、录音录像内容等进一步明确细化,为城区院推进认罪认罚同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理论指引。

二、认真筹备,统筹协调提供保障服务


为保证同录工作高标准开展,城区院在办公条件紧张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在办案区设立了认罪认罚意见听取室、律师会见室,设置“一动二不动”三套同录设备,即在远程提讯室设置一套动态同录设备,在办案区设置二套便携式同录设备,为同录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硬件环境;技术部门加强相关人员配备,强化对录制人员的技能及设备使用培训,切实提高录制效率和效果;业务部门加强检察官及辅助人员学习培训,确保办案人员熟悉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流程及方法;司法警察大队把好人身安全检查关,确保同录工作安全稳定开展;办公室规范制作同录文件,加强光盘文件保存管理,为案件评查、检务督查、流程监控提供信息支持。城区院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保障了同录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三、积极推进,以试运行确保同录工作

正式全面铺开


自2月21日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全部认罪认罚案件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试运行以来,现已对首批14起刑事案件开展认罪认罚同录工作,涉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袭警、盗窃、危险驾驶等罪名。承办检察官均按照《同录规定》要求,向犯罪嫌疑人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以及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并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做详细说明。犯罪嫌疑人在辩护人、值班律师的参与下,均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实现了听取意见的实质化、规范化,保证了具结过程的合法性、自愿性和真实性。

通过近期试运行,城区院认真总结了经验,及时解决了同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促进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新突破,为全方位保障3月1日同录工作的正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深入领会高质量发展精神内涵,持续探索认罪认罚同录工作新路径,主动适应“镜头下办案”。要强化自我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信,让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受得住程序和时间的考验,以更优能动履职提升刑事检察效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责编: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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