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全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调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工作会召开,传达学习国家、省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市委书记孙大军作出批示。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利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勇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海生参加。
孙大军在批示中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根本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防范、处置、引导的全周期链条,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要突出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加快推动“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和基层调解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吕梁、平安吕梁。
张利锋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将其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着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吕梁落地生根。要强化源头预防,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持续深化初信初访治理,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产生。要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建强调解队伍,拓展调解领域,推动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化解组织统筹联动、实体化运行。要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加强“五调对接”,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要树牢法治理念,优化化解流程,做好司法确认,用法治方式、按法律程序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要强化支撑保障,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持续夯实基层基础。要鼓励支持基层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着力形成一批有吕梁特色的“枫桥式工作法”,示范带动面上工作整体提升。

会议通报表扬了全市16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和39个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文水、汾阳、孝义、离石等基层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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