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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0月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及11月趋势预测
来源:自然资源部 发布于:2021-11-15 浏览量:346
一
地质灾害灾情
1-10月,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891起,涉及可能伤亡人员24755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32241万元。
(二)10月灾情。10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510起,造成9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284.9万元。从灾情类型看,滑坡205起、崩塌270起、泥石流7起、地面塌陷26起、地裂缝1起,地面沉降1起。从灾情等级看,特大型地质灾害3起,大型地质灾害6起,中型地质灾害67起,小型地质灾害434起。与上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增加880.8%、800.0%和275.2%。与前五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增加127.7%和298.5%,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减少25.0%。10月,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61起,涉及可能伤亡人员3588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9253万元。二
11月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地质灾害多年发生规律和气象预测,中南、西南等山地丘陵区应加强防范局地强降水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西北黄土地区要做好降水和冻融引发的黄土塬边缘崩塌、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防范;三峡库区要防范水位涨落期间的地质灾害;汶川、鲁甸、彝良、芦山、日喀则、墨江、九寨沟、长宁、漾濞、玛多等地震影响区需要加强防范泥石流和滑坡地质灾害。
其中,中南地区的湖北西部、湖南中部、广西西部,西南地区的重庆中部、云南南部和西北部,西北地区的陕西中部、甘肃东南部等局部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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